“全军,出击!”
无需多言,战争离我是如此的近距离。
看着那仿佛有千万的诺克萨斯士兵从山峰之上冲了下来,即使是我也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的观察过一场战争!
还没来得及安顿下来的村民在这一瞬间尖叫着,恐慌着,四处逃离着!
“大家不要慌!不要逃!”大叔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吓得四散逃离的村民冲开了。
只能说我们运气不好吧,正好碰上了行进的军队
恰巧,他们并不是什么仁义之师。
“走还是留?”我看着大叔,反正我也是准备跑了,不可能留在这里等死的。
就算是我,力有尽,而那些军队
无穷无尽。
这并不是说我打不过,而是一个人对于一场正面战争的作用,真的是太小了。又是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的骑兵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就会冲到我的面前。
随后,被战马踩踏成一团鲜血四溢的肉酱,我的鲜血会沾染到那些战马的马蹄铁上,逐渐的磨干净。
“我不能走!我要保护大家,况且我只希望我能和那个统领军队的将军商量一下,不然会死更多的人!”大叔说着,已经抽出了腰间的刀。
这把刀,今天就要见血了。
可能不止有士兵的鲜血,也会有他想要保护的人的血液。
我是这样想着。
可能会由于他的反抗,而导致更多的村民死去。
我转身就往另一个方向逃离了,我不会跟他死在一起,我必须要活下来。
大叔看见我走了,并没有说什么,反而是一脸平静。走到了前面,一个人背后是四散逃离的村民。
而另一边,那是诺克萨斯征战多年的军队,铁骑战马将会撵过他的身躯,直到他彻底倒下那一刻。
故事到这里,我对于之前的事情不是很了解,但是我知道大叔应该已经死了,这是听到追杀我的士兵口中说出来的
大叔一个人,拿着一把刀,前面是无数的战马和士兵,而身后是他想要保护的村民。
他可能也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命不久矣才选择了做这一场最后的挽歌。
当然,值不值当我认为他心里可能有无奈,可能有悲壮,但不会有后悔。
因为他舍弃掉自己这最后残存的生命,也想保护好身后的村民,我认为他在这一点上,人格是极为崇高的。
“来吧,虽然我已经很久没有动过刀杀人了。”大叔轻轻的笑了笑,这是他最为生命中最后的几个时光,为数不多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但是他的刀,已经轻轻的发颤了。
似乎是感受到他蜡烛般的战意,他的刀也随之附和。
千军万马,这或许是一个人心中莫大的恐惧,但在这一刻,他看开了生死。
“杀啊!!!”
骑兵们擅长在战马上战斗,这是诺克萨斯训练有素的骑兵战队。即使是多民族混编的队伍之中,骑兵的地位依旧很高。因为他们带头冲锋,悍不畏死。即使是面对多么可怕的敌人,他们忠诚的诺克萨斯力量之上的原则已经深深的陷入了他们的脑海之中。
唯有暴力和杀戮,强大的力量和战斗力,才是他们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对外战争之中存活下来的理由!
他们是伟大的,至少作为一个士兵来说,他们是非常合格的。
战马瞬间越过了大叔的头顶,也就在这一刻,刀光浮现!
战马连同坐在上面的骑兵瞬间被劈开,一分为二。
感受到热腾腾的鲜血洒在自己身上,不论是大叔自己还是他的刀,都已经开始轻轻的颤抖起来。
而骑兵们悍不畏死的精神怎么可能因为一个人就改变?
即使是大叔游走于骑兵的队伍之中,越过大叔去追杀村民以至于往这边逃跑的我都被追上了。
“啊啊啊!!!”
“孩子他爹!!”
“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