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朱愚对着金丽的档案愣愣出神,王琨忍不住问道,“小朱,是看出什么问题了吗?”
专案组的两个副组长,许明负责外勤行动,王琨负责资料及技术支持。
确定金丽是王斌团伙的重要外围成员后,王琨便开始着手调查她的身份信息,通过工商注册信息,他们最终确定,这个金丽的老家是汉东省云港市。
作为汉东省厅的侦查员,协调省内的一份身份信息自然不是什么难事,王琨很快便收到了云港市局的传真。
户籍资料显示,金丽出生于1969年,未婚,鉴于这年头的农村地区时常有只办酒不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云港市局的同志特意去到了她老家的村里走访调查,证实她从没有办过酒席嫁人。
根据金丽家属及村民们的说法,金丽十几岁就去苏市打工了,后来慢慢成了大老板,自然也就看不上村里那些种田的了。
王斌的资料收集工作还是做得很扎实的,确定金丽一直在苏市打工和做生意之后,他又让苏市市局的同志调查了金丽在苏市的相关情况,发现她的档案干干净净,并不存在任何犯罪记录。
这也是朱愚目前为止最奇怪的点,金丽的表现和她的档案明显不匹配。
造成这样的情况,只可能有两种解释。
一是,金丽在开设美容院之前根本不在苏市,由于这年头公安机关的系统根本没有形成全国联网,在不知道金丽的生活轨迹的前提下,除了发函全国各地,根本没有别的办法来查证他到底有没有过犯罪记录。
第二种可能则是,金丽确实一直都在苏市生活,甚至犯案,但她那时候使用的是假身份,除非知道她之前用的假名字,不然他们也根本无从查证她的相关犯罪记录。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那金丽犯的事肯定都不严重,否则根本不可能让她用假身份搪塞过去,基于此,朱愚能想到的大体也就是偷窃、卖淫或者伤人之类的。
到底是哪一种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朱愚立马翻看了她被捕时所随身携带的物品,希望能有所斩获。
而王琨也识相地闭上嘴没再提问,朱愚那反应明显就是专注到案情细节里了,不出声干扰才是此刻的他最应该做的事。
金丽的随身物品被分别装在3个物证袋内,第一个袋子里装的是她的背包和围巾,第二个袋子里装的是大哥大、寻呼机两样电子产品,第三个袋子里则装着钱包和其他杂七杂八的小物品。
背包和围巾并没有什么异常,拿起大哥大的时候,朱愚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查询通话记录,翻看苏市移交的相关资料,他们并没有去话务公司调查过。
朱愚又拿起那台寻呼机进行查看,发现所有的记录全都被删得干干净净,这一点他们的记录上倒是有体现。
相较于平平无奇的前两个证物袋,第三个袋子给了朱愚惊喜,在这个袋子里,朱愚不仅发现了一只和俞晓敏一模一样的都彭打火机,还在她的钱包里找到了一张收据单。